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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
中国在2019年实施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,条例的变化对企业及个人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。企业必须依据新法规开展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,然而企业可能因不了解新法规的税务计算、可适用性和税务减免,而面临违规处罚。
三屹会计为您提供必要的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,让您能轻松应对员工个税管理的一系列需求。
主要服务项目包括:
1.个人所得税申报
2.个人所得税缴付
3.外籍员工税务处理
哪些个体可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规定,纳税义务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,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。居民是指因户籍、家庭、经济利益等因素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,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可能属于居民,也可能是非居民。
他们的纳税义务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,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和任职受雇机构的具体情况来判定的,以下情况可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:
- 居住时间不超过183天:
在中国境内无住所,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6年,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,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/个人支付所得,免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何一年若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,连续年限重新计算。
-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,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,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,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机构、场所负担的部分,免缴纳个人所得说。
什么类型的员工需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?
- 月度预缴税额与年度税款清缴之间存在差额的员工;
- 未将专项附加扣除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信息提交给雇主的员工;
- 在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未满1年,且仅享有部分免税门槛的员工,其中包括年度中间到中国工作的外籍员工;
- 除所在企业所支付的薪资,透过兼职工作赚取劳务费、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员工;
- 更换雇主的员工;
- 计划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不满183天,但实际停留时间超过的员工;
- 在年度中间更新护照,并适用新护照号作为纳税识别号的外籍员工;
- 年度中间被派驻海外项目,离境后在中国没有税务记录的员工;
- 大病医疗,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者;
- 年终奖已享有年度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,但希望将年终奖与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的员工。
请 联系我们,我们的税务专员很乐意为您解答任何与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,以及 中国企业税务合规服务 相关的疑问。